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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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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
“两优一先”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18-06-22 16:56:57   浏览次数:次 

                                                

       

邯山教党发〔2018〕8号

中共邯山区教育局党组

关于印发2018年“两优一先”评选办法的

   

各支部: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基层各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奋发进取、建功立业,发挥各支部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决定在全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含乡镇管理支部,下同)中评选“优秀共产党员”5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先进基层党组织”5个,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人选组织关系须在本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人选须为本支部分管党建工作的同志,“先进基层党组织”面向教育系统各支部评选。

二、评选名额

本次将评选产生“优秀共产党员”5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先进基层党组织”5个,具体推荐名额见附表。

三、评选标准

“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本支部和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事迹突出,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特别是在本支部能够发挥模范带头和示范引领作用,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业务知识和较强 的工作能力,有特别能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的精神,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带头践行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两学一做”要求,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上级党组织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成效显著。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四、评选办法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办法采取民主推荐和局党组评选的方式。各支按照“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分配表”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民主推荐出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推荐结束后,全体与会人员要在推荐表上签字,局党组根据推荐情况,按照2:1比例评选2018年度邯山区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

召开基层党支部年度工作述职会,由各支部专职副书记(没有专职副书记的由分管副职或校长)向局党组汇报本支部年度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采用基层申报、组织评审、党组会议研究的程序,各申报单位和个人要填写申报表和撰写先进事迹材料,“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事迹(第三人称,不少于2000字),“先进基层党组织”申报材料(不少于3000字),参照年度工作述职情况,结合参评支部和个人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等确定入围支部和人选建议名单,由局党组会议票决受奖支部和个人名单。

五、报送要求

各支部务于6月23日前上报“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和事迹材料一并报局组干科,过期不候。

评选出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组织党组织”,于“七一”前夕由局党组表彰。

附件:

1、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2、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3、教育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4、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中共邯山区教育局党组

2018年6月14日

                                                       

  邯山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6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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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优一先”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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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山教党发〔2018〕8号

中共邯山区教育局党组

关于印发2018年“两优一先”评选办法的

   

各支部: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基层各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奋发进取、建功立业,发挥各支部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决定在全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含乡镇管理支部,下同)中评选“优秀共产党员”5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先进基层党组织”5个,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人选组织关系须在本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人选须为本支部分管党建工作的同志,“先进基层党组织”面向教育系统各支部评选。

二、评选名额

本次将评选产生“优秀共产党员”5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先进基层党组织”5个,具体推荐名额见附表。

三、评选标准

“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本支部和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事迹突出,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特别是在本支部能够发挥模范带头和示范引领作用,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业务知识和较强 的工作能力,有特别能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的精神,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带头践行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两学一做”要求,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上级党组织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成效显著。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四、评选办法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办法采取民主推荐和局党组评选的方式。各支按照“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分配表”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民主推荐出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推荐结束后,全体与会人员要在推荐表上签字,局党组根据推荐情况,按照2:1比例评选2018年度邯山区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

召开基层党支部年度工作述职会,由各支部专职副书记(没有专职副书记的由分管副职或校长)向局党组汇报本支部年度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采用基层申报、组织评审、党组会议研究的程序,各申报单位和个人要填写申报表和撰写先进事迹材料,“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事迹(第三人称,不少于2000字),“先进基层党组织”申报材料(不少于3000字),参照年度工作述职情况,结合参评支部和个人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等确定入围支部和人选建议名单,由局党组会议票决受奖支部和个人名单。

五、报送要求

各支部务于6月23日前上报“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和事迹材料一并报局组干科,过期不候。

评选出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组织党组织”,于“七一”前夕由局党组表彰。

附件:

1、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2、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3、教育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4、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中共邯山区教育局党组

2018年6月14日

                                                       

  邯山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6月14日印发